广中医校办〔2024〕121号
普通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学校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为推免生,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推免工作的统筹与领导工作,下设推荐工作办公室,由学校教务部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第二条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学院主管领导和相关教师代表等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并在院内公布后报教务部备案。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报教务部审核;其中,体育健康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等学院可结合学院专业特殊情况,对相关条款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范围
第三条 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免试”是指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参加面试(复试);“应届”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学制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四条 学校每年推免生名额按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名额执行。教务部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占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80%的推免生名额至各学院。剩余20%的推免生名额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再分配至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两个一级学科的下设本科专业。
三、基本条件
第五条 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主修专业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以初修成绩计算)的加权平均学分成绩在所在学院专业排名前30%。转专业学生的加权平均学分成绩是指转专业后确定为必修课、限选课的加权平均学分成绩。
加权平均学分成绩=∑(某门必修课、限选课成绩×该门课程学分)/∑(必修课、限选课学分)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480分及以上或者六级425分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奖励加分
第六条 奖励附加分计算方法
各学院应参照附加分计算方法制定详细加分细则,并提前向学生公示,报教务部备案。奖励加分最高为10分,其中个人表彰最高为3分,综合素质最高为3分,专业能力最高为4分。
(一)加分原则
1.各项加分因素应为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修读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推免工作启动日前取得,论文、课题、各种竞赛等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8月31日止。
2.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有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发表见刊。
3.各类竞赛、文体比赛成绩或奖励须为由学校组织推荐参加,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省级一级学会主办或承办的赛事而取得。
4.同一类别或同一赛事的附加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或赛事的附加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参加同一类别或同一赛事的附加分可累计加分。
5.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奖项、发明专利等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参考条件,但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各学院推免生加分管理办法如有变动,请于每年10月份报教务部审核、12月份向学生公布。
(二)加分类别1.个人表彰
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表彰的按照相应分值加分。
具体加分分值标准见附表1。
2.综合素质
文体类比赛: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或由国家级、省级一级学会主办或承办的,非所学专业相关的竞赛。
参赛团队获国家级或省级无贡献排序的团体奖项(2人及以上),获奖团队每人附加分以该奖项所属第一主创分值的均分计(即分值/参赛人数);有贡献排序的团体奖项,按奖项所属第一主创分值,依排序递减计(最多限排名前三位者予以加分)。
个人参赛获奖,以奖项所属第一主创分值计算附加分。
3.专业能力
(1)学科竞赛:国家各部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举办的竞赛,或由国家级、省级一级学会主办或承办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类竞赛。
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学科竞赛的无贡献排序的团体奖项(2人及以上),获奖团队每人附加分以该奖项所属第一主创分值计;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学科竞赛的有贡献排序的团体奖项,按奖项所属第一主创分值,依排序递减加分(最多限排名前三位者予以加分);
(2)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须与所学专业相关,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或专利证书为准,并经学校科学技术部审核认定。
(3)学术论文: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须经学院认定其学术价值及学生本人对论文的学术贡献后予以加分,其中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相应加分分值的均分计。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一般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加分最多2篇。
内刊、增刊、副刊、论文集、会议论文等不纳入学术论文加分内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程序
第七条 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表2);有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作为附件(可用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所在学院。
第八条 遴选: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按照学校划拨名额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按照本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申请者有关条件进行审核、排序、召开推免生遴选会,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同时可推荐符合推免条件但因名额限制未获推荐的学生为候补人选,名额不超过3名,也一同在学院公示。在规定期限内,如正式人选放弃推免资格,候补人选可递补成为正式人选。在遴选过程中,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第九条 报送:各学院在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院 届推免生工作小组一览表》(附表3)
2.《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表2)、学生前三年或前四年成绩单、学生获得各项奖励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3.《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院 届推免生情况一览表》(附表4),要求标注推荐次序和按规定的推免生数(包含候补名单)报送。纸质版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及加盖公章。
第十条 审批: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本科生(含候补)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第十一条 公示:如公示期间推荐人选被发现不符合推免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的,可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学院空出名额,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其他学院在候补人选中补选。
六、附则
(一)推免生名单确定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推荐资格:
1.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后续必修课和限选课、毕业论文(设计、考试)或实践性环节的成绩低于60分者;
2.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4.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所获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本管理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广州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加分分值明细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院 届推免生工作小组一览表
4.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院 届推免生情况一览表
附表1:
广州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加分分值明细表
一、个人表彰
获奖级别
加分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202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入选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
3
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广东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入选广东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2
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会干部、校优秀学生骨干、校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校级组织先进个人、校园年度人物
0.5
二、综合素质
备注
国际、国家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
国家级课题主要完成人
排名第一:3.0
排名第二:2.5
排名第三:2.0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更高级别赛事金银铜牌:3.0;四五六名:2.5;七八名:2.0课题凭结题证明,立项未结题者按50%计。项目组人员为初始申报立项成员。以下同。
国际、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
省级课题主要完成人
排名第一:2.0
排名第二:1.5
排名第三:1.0
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及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金银铜牌:2.0;四五六名:1.5;七八名:1.0
国际、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省级竞赛二等奖
排名第一:1.0
排名第二:0.8
排名第三:0.5
经校内公开选拔,取得国家级比赛资格,但在当年8月31日之前比赛尚未举行的。
广东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金银铜牌:1.0;四五六名:0.8;七八名:0.5
省级竞赛三等奖
校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
排名第一:0.5
排名第二:0.4
排名第三:0.3
三、专业能力
加分最高
国际、国家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国家级课题主要完成人
排名第一:4.0
排名第二:3.5
排名第三:3.0
课题凭结题证明,立项未结题者按50%计。项目组人员为初始申报立项成员。以下同。
国际、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省级课题主要完成人
排名第一:2.5
排名第二:2.0
排名第三:1.5
排名第一:1.5
排名第二:1.0
排名第三:0.8
省级竞赛三等奖/校级竞赛一等奖或冠军
排名第二:0.7
校级课题主要完成人
论文被SCI收载
第一作者:3.0
第二作者:1.5
第三作者:1.0
见刊。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2.0
第二作者:1.0
第三作者:0.5
核心期刊以投稿时《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见刊。
一般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加分不超过2篇,超过2篇以2篇计。见刊。
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3.0
第二发明人:1.5
第三发明人:0.5
要求专利必须得以授权。
附表2:
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学院
专业
拟申请学校及专业
联系
电话
是否愿意担任辅导员
政治面貌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参加过那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著(译)作
何时受过何种处分
历年必修课、限选课平均学分成绩(附成绩单)
平均学分成绩在学院
同专业的名次
(名次/专业人数)
附加
分数
总分
总分在所在学院同
专业中的名次
CET-6或CET-4的成绩
申请
理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学校盖章
公示
结果
附表3:
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院 届推免生
工作小组一览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院(公章)
上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下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