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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申办临床医学院评审认定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4-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申办临床医学院

评审认定方案(试行)

广中医教201237号

更好地适应当前高等医学教育的新形势,加强临床教学条件和内涵建设,促进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我校拟在具备条件的非直属附属医院中建设临床医学院,现将有关评审认定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条件

(一)评审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2号)、《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方案》和《高等学校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083号)等文件,结合我校临床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二)评审条件:

1、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医院必须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2、病床数:综合性医院≥1200张;中医院≥700张(其中内、外、妇、儿、针灸科可供教学实习的床位数占医院病床总数的70%)。

3、具备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资格8年以上,并承担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工作,同时参与专业理论教学工作,其中近3年接收本科以上层次的毕业实习生不少于100人次。

4、具备中医学专业(本科)临床教学的基本条件。

二、评审内容及方法

(一)教学条件(占40%)

1、床位数:综合性医院≥1200张;中医院≥700张(其中内、外、妇、儿、针灸科可供教学实习的床位数占医院病床总数的70%)。

2、学科建设:学科建设架构完整、分布合理;各层次人员配备较齐全,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近5年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有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以上,部分专科具备申报硕士点的条件。

3、师资队伍: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0%以上,其中硕士学位人员占比例应达到30%以上,博士学位人员占比例应达到3%以上;具有正、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占40%以上。

4、教学设施:具有能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的教室、示教室、图书阅览室、图书资料、实验、实训条件、学生宿舍(150张床位以上)、运动场地和设施等。

检查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二)教学管理(占30%)

内涵:有专门教学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各项考核制度落实。教研室建制完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良好,评教评学工作到位,开展医学教育研究的能力较好,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较高水平的著作或论文。

检查方式:查阅资料。

(三)教学实施(占30%)

内涵:能按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要求,正常开展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教学查房、医疗文书修改、病例讨论、集体备课、理论授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检查方式:重点考核临床带教水平和专业理论教学能力。检查内、外、妇、儿、针灸科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教学查房、医疗文书修改、病例讨论、集体备课、理论授课等。

三、合格标准

(一)评审指标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在非直属附属医院申办临床医学院评审认定测评表》,每项指标满分为10分,满足评审项目内涵要求≥8.5分。

(二)总分100分为满分,85分合格。其中,关键指标必须每项≥8.5分,方为合格。

四、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医院自评,符合条件者在征得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由学校组织专家实地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学校发文认定,签署协议。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申办临床医学院评审认定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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