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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4-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2024年修订)

广中医校办20241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网络和保障体系,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力量,全校师生、各级部门应充分尊重、支持他们的工作,应认真对待、高度重视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进入实习的毕业班学生除外。

第四条  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能积极主动提出改革建议。

第五条  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  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第七条  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每个班级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各学院从本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中每个校区推选1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兼任学院信息员负责人,负责与教务部协调、沟通工作。

第九条  以上人员均由学院推荐,教务部审核、聘任并颁发聘书。原则上每学年选聘一次,聘期一年,聘期不到一年但进入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可自动解聘;聘期已满者可根据情况续聘;各学院或学生不得自行解聘或改聘学生信息员。

第十条  教务部负责学生信息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教务部根据工作需要每学期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

第十一条  每学年教务部依据学生信息员的工作表现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和“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若干名,并予以奖励(见附件1)。

第十二条  对聘期内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将予以解聘。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收集、汇总本班学生对学校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学术氛围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收集、汇总本班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水平,以及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收集、汇总本班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的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及时反映学生在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中存在的学风、考风问题。

第十七条  积极主动协助学校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期末评教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调研工作。

第十八条  及时反馈学校教学基本设施(包括教室、自习室、实验室、多媒体设备等)的使用问题与困难。

第十九条  发现教学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  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工作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教务部制定的工作主题收集本班同学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填报《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教务部接到学生信息员反映的信息后,进行分类、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如遇到教学中出现的紧急或重大事件,可直接向教务部汇报反映,以避免教学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参与教学管理调查活动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原规定同时作废。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办法

2.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3.学生教学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员负责人自荐表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范围:当年度在任的学生教学信息员。

(二)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评选范围:在任半年以上的学院教学信息员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关心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遵守校规校纪,在评选当学年度未受过校纪处分。

2.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注意听取学生意见,能够按时反馈教学信息,在学生、教师与学校之间起到较好的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

3.反馈的信息符合客观事实,能够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我校的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4.学习成绩良好,评优当学年第一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

5.担任教学信息员满一学年。

(二)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关心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遵守校规校纪,在评选当学年度未受过校纪处分。

2.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收集本班同学意见的同时,能够按时完成本学院教学信息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3.与本学院信息员能够进行较好的沟通,能够较好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起到学校与信息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4.品学兼优,工作成绩显著,能在学生信息员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担任教学信息员负责人半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优秀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

1.每个学年末,各学生教学信息员对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学生教学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员负责人自荐表”(见附表3),学院教学信息员负责人对本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按70%的比例推荐学生参加学校“优秀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评价及推荐结果以纸质版形式上交教务部。

2.教务部根据推荐和自荐情况,结合信息员工作量化评分,评选出学校优秀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工作量化评分标准为:每反馈一条有用信息计1分,每提交一条具有重大价值的信息或邮件、电话等另加1分,报告一例教学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计3分;每参加一次当年教务部组织的专题调查工作、座谈会或其他活动计3分。

3.评优比例一般占学生信息员人数的50-60%。

(二)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

1.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采取自荐的方式直接向教务部提交优秀自荐材料并填写“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自荐表”(见附件3)

2.教务部根据各信息员负责人自荐情况,结合工作量化评分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信息员负责人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同信息员工作量化评分标准。

3.评优比例一般占信息员负责人数的70%-80%。

四、奖励

学校对获得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和优秀信息员负责人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年级


手机号码


欢迎您对学校或学院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教学水平、教学管理及条件(如教室、实验室等)、教师队伍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调整我们的工作,使学校及学院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请您将此意见表交学院教学信息负责人,学院汇总后报教务部教学质量控制科(大学城校区办公楼509联系电话020-39358396)。


             









附件3

学生教学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员负责人自荐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名称

自荐说明(主要对照评选条件加分情况结合自身完成工作量进行简述,限150字以内)

学院信息员负责人审核意见(限50字以内)


















































学院复核意见(主要确认上述学生评选当学年度未受过处分,没有不及格课程等情况):



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盖章)


学院领导签字:                     学院公章:               日期:                 

附注申请优秀信息员负责人请在姓名后备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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