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审核与供应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下学期(春季学期)教材
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各教研室:
为顺利开展下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首选国家规划教材及行业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如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中医药类专业卫生部“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及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学校特色教材和其他优秀教材
2、无各级规划教材的,应选择高等院校协作编写的系列教材,如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系列)教材。
3、必修课、限选课原则上必须选用公开出版的教材。
4、任选课、公共选修课原则上选用公开出版的教材,若无公开出版教材,可采用自编教材。
5、名称相同、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只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及教师用书购买有关事项
1、教材选用
(1)各教研室必须执行教材选用原则,对所开设课程拟选用教材应集体研究决定。教材选用审批表必须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于备注栏中简要注明选用教材的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上年度曾使用教材,本年度不更换教材、不变更版次,开课教研室不需再提交该门课程的教材选用审批表。
(3)凡跨学期开设的课程,若开课第二学期不变更教材,只需要在第一个学期提交一次教材选用审批表即可。
(4)本学期新开专业初次使用教材,必须提交教材选用审批表。
(5)对于境外原版教材只接受本学期初预报,经各级审核可以使用的教材。
除此以外的所有课程,开课教研室均须提交其教材选用审批表。
鉴于各出版社的教材出版与库存情况不尽一致,建议各教研室在确定教材时,先行与出版社了解存量情况并做好第二方案。
2、教师用书购买
由于我校教材为“零库存”管理模式,教师用书根据订单统一购买,并配送到单位。需要教师用书请填写“教师用书征订信息”。
3、时间安排
请于2016年12月9日之前填好《教材选用审批暨教师用书订购表》(见附件),将纸质版送至大学城针灸楼106室教材科,同质文档发至yanghq@gzucm.edu.cn(公文邮件系统:教务处--杨慧清)。
三、关于自编教材
需于下学期使用的自编教材,请先与教材科了解库存后,再确定是否印刷。确需印刷的自编讲义,请务必于2016年12月16日之前送至教材科。
教材计划一经确定,教材科将教材征订汇总表交由各学院核对,最后形成总表上报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谭老师,电话:39358447。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审批暨教师用书订购表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