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教〔2018〕27号
一、总则
学经典、读经典、用经典是中医人才成长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各类专业学生对中医经典医著的学习掌握,夯实中医基本功,提升学生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促进中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二、指导思想
中医经典是中医学的根基和精髓,通过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高学生诵读经典、学习经典的热情,启发学生从背诵经典、到理解经典、到掌握经典进而结合实际运用并创新的意识。
三、组织管理
成立经典知识等级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考试相关学院和教研室等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各项工作。
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质控科,负责组织、协调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相关工作及学分(或奖励)认定等。
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命题小组由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相关教研室教师组成,负责考试大纲等考试相关资料编写,建立题库及命审题等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等级
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为综合考试,内容涵盖《黄帝内经》《伤寒论》《温病学》《金匮要略》。
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考试。一级考试达到合格等级,才能报考二级考试;二级考试达到合格等级,才能报考三级考试。
五、考试时间
每年5月和10月各进行一次。
六、报名资格
全日制中医学类(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生。其他专业学生经向教务处申请,也可参加考试。学生年级不限。
已报名参加考试但缺考的学生,暂停下一次报名机会。
七、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每个级别等级考试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八、成绩认定
各级考试分数均须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为合格等级,180分以上(含180分)为优秀等级,学校颁发合格、优秀等级证书。
九、学分认定
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纳入本(专)科中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大纲,本(专)科中医学类学生参加一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级,授予1个必修学分;参加二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级,授予2个必修学分。三级考试为自愿参加,参加三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级,可申请免修《黄帝内经》《伤寒论》《温病学》《金匮要略》四门经典课程,或者申请抵免4门公共选修课程,同时计入综合素质学分3分。
非中医学类专业本(专)科生参加经典考试,一级考试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可计入1个综合素质学分;二级考试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可计入2个综合素质学分;三级考试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可申请抵免4门公共选修课程,同时计入3个综合素质学分。
十、工作量认定
参加中医经典知识等级考试的教师工作量,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按120名学生48学时(3学分)计算工作量。内容包括考试命题、改卷、成绩录入、试卷质量分析、材料归档等。工作量可根据学校课酬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十一、奖励
一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级的前30名,每名奖励300元;二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级的前30名,每名奖励400元;三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级的前10名,每名奖励500元。
十二、附则
本实施办法颁布后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下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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