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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管理

关于加强非临床类专业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教务〔2019〕7号

一、毕业实习安排

各学院根据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填报《毕业实习单位安排一览表》(附件1),经学院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后,在实习开始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公文邮箱:gzphx@gzucm.edu.cn。

学生如要中途变更实习单位,须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并由学院及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二、毕业实习质量监控

各学院负责组织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制定毕业实习检查和质量监控办法,监督和指导各实习基地执行实习计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学校教务处汇报,2019年11月11日前将《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和质量监控办法》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同上)。

附件1:毕业实习单位安排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1日

(联系人:教务处潘老师;电话:39358392)

主题词:非临床类专业 毕业实习管理 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11日印发

  • 附件【附件1:毕业实习单位安排一览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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