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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学籍管理

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各二级学院: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次转专业面向我校2016级本科学生,有关转专业具体要求请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4月修订)》(广中医教[2017]9号,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额:根据各学院4月中旬前向学校教务处报送的2017年度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学校确定转专业计划名额(见附件2)。

(二)学生申报

4月28日前,拟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表与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所在学院。

(三)学院审核

5月5日前,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包括转专业申请表、学习成绩表,其中符合转专业细则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学生转专业材料中需附上具有专家签名的推荐表(见附件4)。

5月9日前,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以及《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交教务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邓博公文邮箱。

(四)资格审核

教务处、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布参加初试名单。

(五) 初试

5月下旬,教务处组织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参考教材为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大学英语综合教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的全英版《大学英语综合教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不安排补考。

6月上旬,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的1.5倍以及初试成绩排名,公布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及初试成绩。

(六)复试

6月中旬,接收学院对学生进行复试、评分(复试形式、内容由学院确定),同时按初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成绩,并将总分成绩及录取结果(列明成绩排序)报送至教务处。

(七)确定名单

6月下旬,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向全校公示(如因学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按照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批后公布。

(八)办理相关手续

7月上旬,教务处将最终名单通知相关学院及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由接收学院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九)课程学分抵免安排

9月上旬,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学校课程学分抵免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课程学分互认手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需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应征得家长同意。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陈志勇 36585414

第二临床医学院:李洁藏 36585362

第三临床医学院: 朱君君 36585091

第四临床医学院: 曾萍萍 39358558

基础医学院:刘素香 39358014

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陈杰斯 39358422

中药学院: 李居萍 39358051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王慧丽 39358153

护理学院: 吴湛晴 3935803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曾冲 39358379

体育健康学院: 刘艳君 39358172

外国语学院: 古翠花 39358117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广中医教[2017]9号)

2. 2017年度可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汇总表

3. 广州中医药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4. 广州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推荐表

5. 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6.中医学深圳创新班简介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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