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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大科研项目之特色创新项目(教育科研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的统筹安排,现将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申报要求

    1、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包括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不超过3项。请各单位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2、本项目只面向所有我省在岗本科院校教师。申报者须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

    3、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二、申报安排

    1、项目申请书请查阅附件。申请书中的“计划开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请按照申报通知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并根据研究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下载申请书后,请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必须设定密码保护文档,防止文档被修改。

    2、11月27日下班前,请申请人将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交到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到教务处-龙泳伶公文信箱。

    联系人:龙老师;电话:39358393/13570432190;办公地址:大学城校区办公楼503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申请书(教育科研)

    教务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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