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教发〔2019〕4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引导和促进青年教师健康快速成长,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决定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培养。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培养对象与培养周期
当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岗青年教师,培养周期为2年。
第二条 培养目标
1、教育培养青年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青年教师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风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勇担人民教师的时代重任。
2、教育培养青年教师具备高校教师所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熟悉先进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
3、指导青年教师承担或参与教改教研工作,撰写教学论文,提升教学研究能力。
4、青年教师通过为期2年的导师制培养,能较好地胜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 培养工作要求
1、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指导青年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帮助青年教师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2、根据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及教师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学习提升计划,指导青年教师系统、规范地学习教学知识和技能,包括撰写教学日历和教案,参与课程考核的命题、批改试卷、成绩评定;通过教学观摩听课等活动,传授授课经验和技巧,帮助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内容的有效组织以及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的有效掌控。
3、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和进修培训,指导青年教师申报教改教研课题、撰写教学论文。
4、青年教师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计划的目标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培养任务,积极学习,虚心向导师请教,主动向导师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保持经常性的交流和沟通。每学期末提交学习总结,由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做出评价。
5、导师应做好培养过程中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的记录,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过程记录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指导教师条件
1、在岗教授(研究员)、副教授,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甘当人梯,关心并愿意扶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第五条 指导教师选聘
1、学院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建立导师库。
2、学院根据青年教师岗位及学科专业发展要求,指导青年教师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3、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批次指导一位青年教师。
第六条 管理与考核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将作为学校常规性工作开展。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培养的经历和成绩,纳入其年度和聘期考核内容,并以此作为青年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和参加继续教育的依据之一。
2、学院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根据学院本单位学科发展与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实施情况,将纳入学校年终对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考评范围。
3、学院指导新教师与导师共同拟定培养计划,根据学院和学科专业的发展目标及新教师的岗位要求实际,明确培养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培养计划经学院审核后分别由学院、指导教师及青年教师保存,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作为考核的依据。
4、学院应定期检查和督促培养工作,及时了解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及目标达成情况分别对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年度考核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依据。
5、培养期满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培养计划书拟定的培养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学校专门组织的对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考核情况,对青年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师岗的青年教师应调离教师岗位。
6、考核标准:
优秀标准:很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较高的培养目标,年度考核均良好以上,获得高校教师资格,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有协作精神。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1篇,主持校级教改教研课题1项,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讲课竞赛并获奖,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优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良好标准: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较高的培养目标,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获得高校教师资格,有良好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有协作精神。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1篇,参与校级教改教研课题1项,参加院级及以上教师讲课竞赛并获奖,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良好,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潜力。
合格标准:完成培养计划,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获得高校教师资格,有良好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有协作精神。发表教学论文1篇,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教师讲课竞赛,教学能力考核合格。
不合格标准: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师德不合格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
第七条 激励措施
1、为鼓励优秀教师从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学校给予每位指导教师每年5000元酬金。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优秀,再向指导老师奖励2万元。
2、考核结果优秀的青年教师将直接作为学校骨干教师重点培养对象,优先给予支持。
3、培养期内青年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参加教学相关学术会议及发表教学论文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从师培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2、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年度考核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核表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年月
工作时间
职称
任职时间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培养目标
青年教师经过两年培养预达到的目标(结合培养对象所在学院和学科专业的发展目标和本人的岗位要求实际填写,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培养计划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青年教师签字: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批意见
学院(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年度考核表
青年教师个人总结
(附佐证材料)
青年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评价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考核意见
年度考核结果:
对青年教师考核意见:
对指导教师考核意见:
附件3: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核表
学校专家组考核结果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师发展中心意见
教师发展中心(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实施本专科教学优课优酬激励措施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申请)博士学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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