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
各实验室、相关学院及研究所: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向本科生开放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相关工作。
1、报送本学期接收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申请
请填写本学期(2015-2016学年下学期)实验室接收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申请表,于3月9日(周三)前将纸质版交到大学城校区办公楼511室,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潘华新邮箱。上学期已接收本科生的实验室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认作本学期将按原要求继续接收本科生。
2、报送上学期“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学生考核材料
请根据上学期(2015~2016学年上学期)实验室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和学生表现,收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存实验室备查)并汇总至所在学院或研究所,于3月18日前交到大学城校区办公楼511室,以便登记学生学分及核发带教教师课酬,逾期或上交材料不齐者将不予办理。未报教务处备案的学生不在此范围内。
(1)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考核表
(2)“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实验室总结表
(3)学生考勤纪录
(4)学生实验报告或论文
联系人:潘华新,联系电话:39358394,电子邮箱:gzphx@gzucm.edu.cn。三元里校区的实验室可将有关资料装入信封交给综合办(三元里校区办公楼三楼)转至大学城。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向本科生开放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接收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申请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实验室总结表
4、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考核表
教 务 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