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
教务〔2019〕7号
一、毕业实习安排
各学院根据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填报《毕业实习单位安排一览表》(附件1),经学院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后,在实习开始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公文邮箱:gzphx@gzucm.edu.cn。
学生如要中途变更实习单位,须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并由学院及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二、毕业实习质量监控
各学院负责组织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制定毕业实习检查和质量监控办法,监督和指导各实习基地执行实习计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学校教务处汇报,2019年11月11日前将《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和质量监控办法》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同上)。
附件1:毕业实习单位安排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1日
(联系人:教务处潘老师;电话:39358392)
主题词:非临床类专业 毕业实习管理 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