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与学籍管理
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生辅修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其就业竞争力,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度本科生辅修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已完成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二)非医学门类学位的专业学生不可辅修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三个医学门类学位的专业。
二、工作流程
2016年度本科生辅修专业工作相关操作均在教务系统中处理,报名辅修专业的时间为6月30日15:00至7月20日12:00。
教务系统网址:http://jw.gzucm.edu.cn/
(一)学生报名:
符合要求的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参照学生辅修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学院审核:
1、学生学院审核:学生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先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开设专业学院审核:待学生学院审核后,再由开设辅修专业学院审核,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两个审核通过后,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在系统中导出辅修本学院专业的学生名单,加盖本院公章送至教务处(办公楼516,邓成方39358391)。
(三)缴费方法:
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可独立开班;不能独立开班时,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采取跟班学习的形式修读,具体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安排。
跟班学习的学生在每学期第一周内填写跟班辅修课程申请表(见附件3),签署相关意见后,持教务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前往财务处缴纳学费;独立开班的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财务处负责学费收缴工作。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
三、各学院辅修审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陈志勇 36585414
第二临床医学院:李洁藏 36585362
第三临床医学院: 朱君君 36585091
第四临床医学院: 刘素香 39358014
基础医学院:刘素香 39358014
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陈杰斯 39358304
中药学院: 李居萍 39358051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张文妙韵 39358135
护理学院: 吴湛晴 3935803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曾冲 39358379
体育健康学院: 刘艳君 39358172
外国语学院: 古翠花 39358514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辅修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2.学院审核辅修专业的操作流程
附件3. 跟班辅修课程申请表
附件4.广州中医药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教务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