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与改革
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中医教〔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108号)要求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广中医教〔2016〕35号)规定,我校组织开展了第八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教学成果奖经个人申报、学院与部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初评和终评,共遴选出特等奖项目4项,每项奖励10000元;一等奖项目9项,每项奖励5000元;二等奖项目12项,每项奖励3000元。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