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与改革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17号)部署,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几类: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微课群、创新短课群、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试点学院、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专项项目等申报推荐工作不在本次项目推荐范围之内,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结合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在“自主规划、自主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质量工程的品牌作用,项目负责人须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自身特色优势申报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改革实践,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本次申报不限项目类别限额,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调配各类项目校级立项名额,并择优推荐为省级建设项目。 (三)立项建设项目具体资助额度以最后发文公布结果为准。 (四)各类别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各类别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5。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交学院汇总、资格审核、加盖公章。 (二)学院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办公楼503),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龙泳伶”公文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校级立项、省级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四)网上填报。经学校推荐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须将项目信息录入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1.8.171.10:6002/),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5.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