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与改革
各高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高教〔2017〕1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增设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穗教高教〔2017〕23号)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启动第五批广州市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高教〔2017〕27号)要求,市教育局开展了广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增设专业建设方案及第五批特色专业学院三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核和公示,现正式公布立项创新创业教育项目126项、增设专业建设方案8项、特色专业学院6项(详见附件1、2、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
(一)立项通知书 创新创业课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特色活动项目,增设专业建设方案及第五批特色专业学院项目,将由教育局统一下达立项通知书至各学校,请负责人按照申报书填写内容完成项目。
(二)项目任务书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市教育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方可正式立项。请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填写项目任务书,对项目成员、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需要调整或修改的,应同时提交《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统一报送我局。 《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任务书》及《广州市教育系统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可在市教育科研网http://www.gzjkw.net/ “高等教育”的“申请表格”栏目下载。请各单位于10月13日(星期五)前,将签好的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均为原件),送市教育局高教处(广州市西湖路83号4楼高教处)。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的,做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二、立项资助
(一)资助标准 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和特色活动重点资助项目10万元/项,一般资助项目5万元/项;平台建设重点资助项目200万元/项,一般资助项目100万元/项。 2.专业增设方案经我局评审认定后,安排5万元/专业的前期启动经费;拟新增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后,我局再安排10万元的建设经费。 3.特色专业学院90万元/专业学院。 (二)研究时限与资助方式 1.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研究均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平台建设项目和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特色活动项目研究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平台建设项目、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分2期下拨,2018年下拨50%,2019年下拨50%;特色活动项目2018年一次性拨付。 2.特色专业学院经费资助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资助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资助经费分3期下拨,2018年开始平均每年下拨30万。
三、结项验收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各项目所在单位应做好管理协调工作,落实配套经费,掌握项目进度,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项目期满,由市评估中心组织验收,对于未达到预期成果、经费违规使用等将不予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将不能参与我局新的项目申报。 附件:1.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立项名单 2. 2018年广州市增设专业建设方案立项名单 3.第五批广州市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学院立项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