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与学籍管理
根据学校安排,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有关教学工作安排为: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上述安排,如影响到教学进度的,请各教研室自行调整,并报学院、教务处批准及备案。研究生、继续教育等班种的教学安排以相应部门的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