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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广中医教〔2019〕26号)

发布时间:2019-04-28

广州中医药大学文件

广中医教〔2019〕26号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专业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请各二级学院、专业负责人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讨论,研究确定本学院申报专业点。

(二)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并于2019年5月13日(周一)前将信息采集表一式五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办公楼510,电子版发至st520123@gzucm.edu.cn。

(三)学校组织评审与校内公示。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专业,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报文并组织完成省内网络填报工作。

(五)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是建设一流学科、一流大学的重中之重,对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二)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投入建设经费,分年度下拨,并在教改项目、教学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专业,学校将给予奖励。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建刚,电话:39357228)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发

  • 附件【(粤教高函[2019]57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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