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与改革
各二级学院、党政管理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部署,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改革研究和实践,促进产生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夯实本科教育基础。
二、申报条件
1.校级质量工程重点类别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金课(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验示范中心、产业学院
2.校级教改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改革、专业评估与认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3.学校对以下申报情况不予以立项:
(1)申报项目论证不充分,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不符合我校教学改革需要。
(2)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自上一学年度以来有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发生。
(3)项目负责人逾期未结题又未提交延迟申请的,2016年以来承担的同级项目超过3项且未校内结题。
(4)申报项目与学校以往年度已资助的立项项目或高一级别的“质量工程”项目存在相互涵盖或交叉情况。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的同类项目原则上按照已立项的项目方式进行建设、管理和资助,不再进行同级别重复申报。
4.本次校级项目申报不限项目类别限额,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调配各类项目校级立项名额,并择优推荐为省级建设项目。
5.省级项目参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本次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认定合并进行,遴选认定程序以省厅文件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网络申报,9月9日前可通过校园内部网等登陆教学专项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陆jx.gzucm.edu.cn,点击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管理-项目申报-新增,申请书及佐证材料请使用PDF格式上传,同时上报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将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盖章版)于2019年9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控制科(办公楼510),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王建刚”公文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未完成审核,未交纸质版视为申报不成功。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校级立项、省级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发文及推荐,立项建设项目具体资助额度以最后发文公布结果为准。
4.经学校推荐的省级项目,须将项目信息录入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建刚 联系电话:39357228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4.项目申报书系列表格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