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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专业可进行申报:

1.高度重视本科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专业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3.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

获得省级推荐申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的专业类项目视为通过省级验收;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的专业;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的专业;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

二、申报流程

1.学院申请。学院根据专业条件,撰写《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组织相关支撑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9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经学校批准后,确定2019年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3.正式报送。教务处统筹安排报送事宜,各学院(专业负责人)应于9月13日前完成相关专业信息的在线填报提交。9月16日前,由教务处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2019年度可以推荐6个专业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各学院领导班子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同时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中年度申报计划,做好后两年申报准备工作,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王建刚39357228办公地址:办公楼510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的通知

3.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4日

  • 附件【附件3.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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