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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

关于开展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各二级单位、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省级项目:经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省级教改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特殊情况需要来函说明情况,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二)校级项目: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及教学改项目参与本次验收,在本文发布前,已入选省级、国家级项目可不参与验收。

二、验收方式

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集中评审。学校将于2019年12月初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省级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各项目电子版材料、纸质版验收材料并制作PPT进行汇报和现场答辩,已完成校内结题的可不参加这次校内结题。

(二)网络评审。学校将于2019年12月初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各项目需在教学专项管理系统中上传验收材料。

三、验收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建议做好目录)。材料填写应尽量简明扼要,佐证材料宜精不宜多,请尽量收集整理主要代表性成果,项目启动时间为项目公布之日。

(二)各项目需如实、完整填写验收登记表中,除“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学校审核意见”以外所有内容。如“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一栏,须如实填写并加盖财务公章,“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一栏,须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等。

(三)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须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及时总结项目成效、推广建设成果、扩大辐射效应。省级项目采用集中答辩评审,校级项目实行网络评审,并视情况组织集中评审或实地验收。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今后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与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对验收暂缓通过或者不通过项目负责人限制立项,项目所在单位核减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四、工作安排

(一)电子版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在教学专项管理系统(jx.gzucm.edu.cn,或者校园内部网直接登录)中上传项目验收材料(含申请书、验收登记表及佐证材料,建议PDF格式),以“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二级单位完成审核并将验收项目汇总表发送到“教务处-王建刚”公文邮箱,以上工作请在11月27日前完成。

(二)纸质版材料: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提交省级项目纸质版验收材料:验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验收材料(省级项目一式5份,校级一式1份)、佐证材料(含目录)一式1份交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510。

(三)集中评审会将于2019年12月初举行,原则上除确有特殊情况外,一般由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请提前准备5分钟答辩PPT。

(四)省级项目上报教育厅系统: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39357228、15989229457;办公地点:大学城校区办公楼510室。

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

2.省级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4.验收项目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

  • 附件【附件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验收项目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校级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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