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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课程缓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27    作者:jiaowu     来源:     点击:

广州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课程缓考管理办法

中医教务〔2015〕60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课程缓考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两门或以上课程考试安排时间冲突的;

2、因健康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校园网:http://192.168.124.131;外网:http://210.38.108.17),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

2、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3、教务处考试中心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4、审批后学生可在网上查阅相关申请的批复情况。

5、因病假、事假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⑴因健康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需上传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医药发票;

⑵因学校任务而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上传相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

⑶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上传盖具学院公章的确认材料。

三、考试安排

缓考安排在下一学期的第一、二周补考时间内进行。

四、注意事项

1、缓考手续应在考前两天办理完毕,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的,应在考前报告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在考试结束3天内补办手续。未按时填报申请或申请未获批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

2、已获批缓考的课程不得在补考时间内再申请缓考。

3、缓考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应进行课程重修。

4、最后一学期考核课程不得申请缓考。

附件: 课程缓考申请操作流程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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