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课程缓考管理办法
中医教务〔2015〕60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课程缓考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两门或以上课程考试安排时间冲突的;
2、因健康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校园网:http://192.168.124.131;外网:http://210.38.108.17),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
2、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3、教务处考试中心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4、审批后学生可在网上查阅相关申请的批复情况。
5、因病假、事假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⑴因健康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需上传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医药发票;
⑵因学校任务而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上传相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
⑶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上传盖具学院公章的确认材料。
三、考试安排
缓考安排在下一学期的第一、二周补考时间内进行。
四、注意事项
1、缓考手续应在考前两天办理完毕,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的,应在考前报告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在考试结束3天内补办手续。未按时填报申请或申请未获批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
2、已获批缓考的课程不得在补考时间内再申请缓考。
3、缓考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应进行课程重修。
4、最后一学期考核课程不得申请缓考。
附件: 课程缓考申请操作流程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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